微信电话:,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公司地址:昆山市庆丰路555号意匠创业产业园 历史上每个时期的户籍制度都存在差异性,对于1998年7月22号的**发表的文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印象,这份文件名叫《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它完整的呈现了当时的户籍制度改革的四项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998年户籍制度的四项改革内容为:**,对于学龄前儿童的落后问题,应该改变以往的随父落后的制度,应该根据父母双方的意愿及孩子意愿来做出决定。*二,对夫妻双方婚后分居问题进行放宽,只要其中一方在另一方居住的城市生活满一定的年限,就可以在城市里落户。*三,对于**过半旬的人员,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方年龄在55周岁以上就可以将户口落在子女的居住地。*四,改革后的户籍制度还规定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如果这些人在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并且有稳定的收入,居住达一定年限的,就可以在当地进行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