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生子女入户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办理出生户口登记: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003年8月6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婴儿出生时其母亲或父母双方均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2003年8月7日(含当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 昆山**生子女入户申请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有其他子女的,同时提供其他子女的户籍资料(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父母户籍地县(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昆山**生子女入户办理流程: 1、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逐级呈报分局、市局主管部门核准; 3、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基本条件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二胎需要出示准生证) 2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居住证非必需提供) 3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江苏范围内户口可在昆山办理) 4违法犯罪记录。(江苏范围内户口可在昆山办理) 第二、必要条件 注:可有个人申请加单位法人同意,也可有单位提出申报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这个比较悬)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人事部门、财政部门、住建部门等合发的中级职称以上也可办理,需要提供大专*及以上文凭、职称证书需要放在档案里)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需要年龄满28周岁及以上,)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成人教育本科也可以办理)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注:上述引进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 (七)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24个月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及未成年子女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