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落户办理微信电话:,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公司地址:昆山市庆丰路555号意匠创业产业园人才调入昆山市服务指南 政策依据:昆政规(2012)13号 《市**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 (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予以办理。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注:上述引进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七)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报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二张,调入所在单位意见由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在一张A4或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2.《*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昆山落户办理微信电话:,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公司地址:昆山市庆丰路555号意匠创业产业园